职责:
1. 负责省社监事会日常工作,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,编发相关工作简报和信息;负责省社监事会有关会议 、活动的组织 、协调工作;负责组织调查研究,了解社情民意,提出意见建议; 2 .了解并反映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有关法律 、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;3 . 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 “ 三会 " 制度建设 ;4 . 会同有关处室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,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;5 . 承办省社党委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。
负责人:
主 任:吴海峰
联系方式:
办公电话:
传真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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