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责:
负责指导全省供销社系统的组织建设和基层改革与发展。参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;负责制定供销社领办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,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、行业协会、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;组织实施全系统农业产业化经营及涉农项目;组织指导系统土地流转和托管工作; 负责全省供销社扶贫和“双联”工作;负 责系统质量标准认证管理工作;负责市州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;指导系统社团发展和本级协会管理工作。
负责人:
处 长:李德军
副处长:张法泽
联系方式:
办公电话: 8477200 847201
传真电话: 8447115
电子邮箱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