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责:
负责省社机关、直属企业财务状况、社有资产和经济效益等内部审计,督办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;负责省社机关处室(中心)、直属企业主 要负责人离任审计、任中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;负责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;监督检查直属企业资产负债等项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与效益 性。
负责人:
处 长:纪永琪
副处长:陈小兰
联系方式:
办公电话: 8433098 8447161
传真电话: 8447115
电子邮箱: